電動牽引車司機安全作業(yè)指導書
一、對操作人員的要求:
1、應由專人駕駛。駕駛員必須經過公司有關部門培訓和考試合格發(fā)證,方能駕駛。
2、工作前應按規(guī)定穿戴好防護用品。
二、操作中的注意事項:
1、開車前要檢查剎車、喇叭、信號燈等主要裝置是否完好;電瓶車啟動前或啟動后必須按規(guī)定鳴喇叭;運行時不準吸煙、飲食和閑談。
2、嚴禁超重、超長(車身前不得超出、后不準超一米,超車件要加拖掛車)、超寬(車身左右0.2米)、超高(從地面算1.8米)。滾動物件或零星小件,必須捆綁牢固或裝入箱槽內。影響視線或環(huán)境復雜,應由人為司機引路;嚴禁超速行駛,運行速度控制在4km/h之內。
3、駕駛座,不準超員坐人,無扶手或攔板的車廂嚴禁載人。車輛在行駛中,嚴禁任何人爬上、跳落。嚴禁跟車人員(不得超過兩人)坐在車廂梆扳和鏟桿托架上。
4、嚴格限制機車每次牽引的車輛數(shù)。
5、停車后離開車,要拔掉鑰匙。
6、工作完畢后,對車輛要切斷電源并對各部位認真檢查和清掃,及時充電。
三、出現(xiàn)故障的應對措施:
1、電動牽引車在運行中如發(fā)生故障,應將主手柄迅速退回“零”位,以免損壞設備。
2、牽引車運轉部件如有不正常聲響,各軸承部位有異常發(fā)熱現(xiàn)象,應停車檢查,排除故障。
3、牽引車在運行時如有異?,F(xiàn)象,應立即停車,檢查各電氣設備(包括連接導線),若發(fā)現(xiàn)絕緣有損,應停止使用,另派牽引車將其拉回車庫修理。
4、使用中熔斷器損壞,不得換用與規(guī)定不符的熔段絲或銅絲代替。應找專門的售后或工作人員維修。
5、電源裝置蓋上嚴禁防止任何物件,對掉落到蓋上的異物應及時清除,以防箱蓋變形,造成電池短路。